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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新聞... 有個小白亂抄別人的作品...囧

說真的....創作是一件很難的事

有的時候我憋在那裏想一天我都想不出捨麼東西...

所以大家可知道..創作著的苦..

希望以後台灣能少點抄襲多點創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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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海報首獎抄來的 得主︰後悔

更新日期:2010/09/24 04:11  

〔記者林毅璋/台北報導〕真糗!明明是要宣導著作權的保護觀念,首獎作品竟是抄襲而來。
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舉辦保護著作權的創意生活海報設計競賽,被民眾於日前檢舉校園組第一名得獎作品「著作,支離破碎」是抄襲自荷蘭藝術家Dennis Sibeijn於二○○八年的作品「Truth」。智財局經查證後確認屬實,將向抄襲者追回五萬元獎金與獎狀。

目前正服替代役的吳姓抄襲者昨日對此坦言不諱,感到十分後悔,強調:「知道錯了。」去年他還在就讀中部某國立科技大學時,同時參加四個設計相關競賽,最後兩幅作品進入決賽,包括智財局的「保護著作權」海報設計比賽。

吳某稱,他家境不好,當時急需一筆錢,而比賽截稿日期將至,於是上中國的網站找素材與圖庫,無意間發現荷蘭藝術家的作品,改了顏色後,僅加上自己的設計理念就投稿。

打算回母校並寫信向原創者致歉

吳某說,得知得獎的那一剎那,「完全笑不出來」。現在家人對他也很不諒解,他正積極向家人解釋,也打算回母校以及寫信向原創者致歉。

智財局副局長高靜遠強調,「事實只有一個,創作就是創作,創作是偉大的,而抄襲是違法的」。但他也強調,若正面來看,這是機會教育,希望大家給吳某機會。

高靜遠表示,所有參賽者事前都簽署「所有海報設計源自於自有創意,絕無侵害智慧財產權情事」,吳某坦言侵權,將依競賽規則追回獎金與獎狀。

依「著作權法」,侵權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及民事賠償。

不過這屬於告訴乃論,荷蘭藝術家本人才有權利提出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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